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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

邯郸市职教中心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校毕业前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顶岗实习是学生毕业前的就业实习,实习时间1-2学期

二、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由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和各教学科室负责,班主任和专业指导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三、就业处负责联系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实习就业及安全等方面文件精神和要求。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负责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就业)协议书。

四、各教学科室负责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工作。选派指导教师对实习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实习单位汇报予以及时处理,实习单位未能及时解决的,应马上向学校汇报,做好与学生、与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学生安心实习。

五、班主任要定期联系学生,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如学生意外情况,学生离岗离职情况,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教育学生注意交通、餐饮卫生、日常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个人财物等各项安全;并与每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未成年学生应由法定监护人签订)。

六、实习学生安全守则

1、学生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要认真学习实习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操作,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

2、学生实习期间,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离开实习场所,有事必须外出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外出,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每天实习结束后应注意清点实习工具、仪器,并整理好实习场所。室内实习应关好电闸、水龙头及门窗,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学生实习期间,不允许外出游泳、酗酒、赌博,一经发现,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分。

5、实习期间不准参加可能接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对人身健康有害的活动。

6、实习期间不准参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和组织,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7、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

8、在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不得互相推拉,防止拥挤致人伤亡的事故发生。

9、要注意餐饮卫生,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0、在工作及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参与危及自身生命的抢险救灾活动,遇到危险发生时,要有自救自护意识及能力,冷静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承担由此的产生的后果。如见义勇为制止正在行凶的暴徒,跳入水中抢救溺水者等高度危险的行为,要确保自身的安全。

11、要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慎交网友,不准进入营业性网吧,禁止浏览、制作、参与淫秽物品、色情网情的传播。

12、学生实习期间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地点负责人报告,后果严重的,应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七、凡违反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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