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审定各专业系、部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学活动,组织各专业部开展教学评估等教学活动,定期总结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五、组织各专业部制定和实施教师工作职责,审查各专业部教学工作安排、教师任课资格和教学工作量统计。负责教师课时费的发放。制定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校历,管理好教学日志、教学文件。
六、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办学新模式,对各专业系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及其职业技能训练活动进行宏观监督、协调和指导。
七、配合教科研处搞好全校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协调、审定各专业部教师进修计划,参与教师引进、培养、考核及外聘教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各部之间的教师调课、代课工作。
九、组织学校的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监考教师及考场安排、试卷打印封存、考试环节的监控等)。负责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师生用教材的征订管理及教学资料的打印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学资源(师资、教室、阶梯教室、实训室及机房等)的调配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全校师生的技能比赛工作。
十四、负责大专学生毕业证的保管、发放工作。协调大专毕业生信息采集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与联办学校、协作单位的业务联系,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各种有关教学的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教学会议。
十七、负责各类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科研处岗位职责
教科研处是学校教科研的管理部门之一,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督导工作。其具体的职责如下:
一、教学研究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研究。
2、探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专业改革的方向和特色专业建设。
3、组织相关学科的专业带头人定期召开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的研讨会。
4、根据教学对象,研究教材的选用及建设,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校本教材。
5、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教学工作的程序、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推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7、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教研计划,并监督落实。
8、积极主动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会议,加强调研,引导、鼓励中青年教师钻研业务,发表论文。
二、教学督导工作
1、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及各项教学制度、规章的执行落实。
2、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3、制定日常教学监督计划。
4、坚持听评课制度,强化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考核。做好与任课教师、相关科室的沟通、交流工作。
5、检查各项教学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督促落实和改进。
6、对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完善。
三、其他工作
1、收集保管教研论文、教研成果等资料,做好资料的建设工作。
2、评审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做好对外的推荐选送工作。
3、研究督导资料的汇总、整理、保存。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部岗位职责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服从职能处室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及学生教育管理任务。
二、根据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专业要求对相应专业提出的培养目标要求、起草本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向教务处提交本专业部各教学班教学任务(学期开设课程),提出任课教师名单和选用教材意见,经教务处综合平衡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审核教师授课计划,审核考题,并交教务处备案。组织部分课程的考试,进行考试分析。
四、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社会需要,对本专业的培养方向、发展规模、软硬件建设、教学改革、教师聘任等提出方案和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部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教研活动,加强集体备课,组织开展听评课、公开课活动,检查教案和授课进度,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教学改革,按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
六、负责本部教学质量和教学常规的检查,掌握教学进度,同时接受教务处、教科研处的指导和考评,保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七、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校内教材、辅助教材和其它教学资料等。
八、负责本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对本部违纪学生可做出留校察看及以下的处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负责班主任的选用、管理及本系学生和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在招生就业处的统筹下,做好招生、就业相关工作。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学生所有科目期末成绩的登统上报工作,包括试卷、记分册及办理毕业证用总成绩电子稿等。。
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各种赛事活动,组织第二课堂,不断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十一、参加有关统考、比赛,组织有关技能训练等工作。负责组织本系学生的技能鉴定报名等工作(珠算、会计资格证书、中级工、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汇总后交教务处统一上报。
十二、组织本部学生的校内模拟实习、实验、实训及校外实习等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及班费、班主任费的评定、计算工作,经教育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后发放;奖学金、班费、班主任费等按学校现行标准由各系掌握使用,各部自行处罚部分全部留归各系使用,被部外人员处罚部分全部留归学校。
十四、配合教育处组织学生运动会、早操、课间操和升旗仪式的组织工作。
十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对急需人才提出用人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十六、配合教务处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十七、负责各类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好学生教室日志的收发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牵头拟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审定各专业系、部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学活动,组织各专业部开展教学评估等教学活动,定期总结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五、组织各专业部制定和实施教师工作职责,审查各专业部教学工作安排、教师任课资格和教学工作量统计。负责教师课时费的发放。制定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校历,管理好教学日志、教学文件。
六、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办学新模式,对各专业系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及其职业技能训练活动进行宏观监督、协调和指导。
七、配合教科研处搞好全校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协调、审定各专业部教师进修计划,参与教师引进、培养、考核及外聘教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各部之间的教师调课、代课工作。
九、组织学校的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监考教师及考场安排、试卷打印封存、考试环节的监控等)。负责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师生用教材的征订管理及教学资料的打印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学资源(师资、教室、阶梯教室、实训室及机房等)的调配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全校师生的技能比赛工作。
十四、负责大专学生毕业证的保管、发放工作。协调大专毕业生信息采集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与联办学校、协作单位的业务联系,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各种有关教学的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教学会议。
十七、负责各类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科研处岗位职责
教科研处是学校教科研的管理部门之一,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督导工作。其具体的职责如下:
一、教学研究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研究。
2、探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专业改革的方向和特色专业建设。
3、组织相关学科的专业带头人定期召开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的研讨会。
4、根据教学对象,研究教材的选用及建设,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校本教材。
5、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教学工作的程序、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推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7、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教研计划,并监督落实。
8、积极主动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会议,加强调研,引导、鼓励中青年教师钻研业务,发表论文。
二、教学督导工作
1、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监督及各项教学制度、规章的执行落实。
2、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3、制定日常教学监督计划。
4、坚持听评课制度,强化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考核。做好与任课教师、相关科室的沟通、交流工作。
5、检查各项教学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督促落实和改进。
6、对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完善。
三、其他工作
1、收集保管教研论文、教研成果等资料,做好资料的建设工作。
2、评审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做好对外的推荐选送工作。
3、研究督导资料的汇总、整理、保存。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部岗位职责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服从职能处室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及学生教育管理任务。
二、根据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专业要求对相应专业提出的培养目标要求、起草本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其它教学文件,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向教务处提交本专业部各教学班教学任务(学期开设课程),提出任课教师名单和选用教材意见,经教务处综合平衡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审核教师授课计划,审核考题,并交教务处备案。组织部分课程的考试,进行考试分析。
四、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社会需要,对本专业的培养方向、发展规模、软硬件建设、教学改革、教师聘任等提出方案和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部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教研活动,加强集体备课,组织开展听评课、公开课活动,检查教案和授课进度,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教学改革,按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
六、负责本部教学质量和教学常规的检查,掌握教学进度,同时接受教务处、教科研处的指导和考评,保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七、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校内教材、辅助教材和其它教学资料等。
八、负责本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对本部违纪学生可做出留校察看及以下的处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负责班主任的选用、管理及本系学生和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在招生就业处的统筹下,做好招生、就业相关工作。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学生所有科目期末成绩的登统上报工作,包括试卷、记分册及办理毕业证用总成绩电子稿等。。
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各种赛事活动,组织第二课堂,不断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十一、参加有关统考、比赛,组织有关技能训练等工作。负责组织本系学生的技能鉴定报名等工作(珠算、会计资格证书、中级工、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汇总后交教务处统一上报。
十二、组织本部学生的校内模拟实习、实验、实训及校外实习等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及班费、班主任费的评定、计算工作,经教育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后发放;奖学金、班费、班主任费等按学校现行标准由各系掌握使用,各部自行处罚部分全部留归各系使用,被部外人员处罚部分全部留归学校。
十四、配合教育处组织学生运动会、早操、课间操和升旗仪式的组织工作。
十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对急需人才提出用人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十六、配合教务处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十七、负责各类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好学生教室日志的收发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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