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师资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邯郸市联纺东路539号

联系电话:0310-3270854

邮箱:1579163738@qq.com

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邯郸市职教中心关于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步伐,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推动我校教学改革,提高育人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范围

企业实践锻炼属于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都要到相关企业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活动。

二、实践时间及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要求专兼职教师平均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原则上为15—30天。

2、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要认真完成实践内容,填写教师实践日记,并做好实践总结。

3、要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因本人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其责任。

三、组织管理和要求

1、要求教师原则上利用寒、暑假到专业对口单位参加业务实践锻炼,实践岗位要与自己承担的教学内容相一致。

2、实践单位落实,采取以教师个人和系、部联系为主,学校协助落实的办法。

3、实践锻炼的单位一般选择与所学、所教专业对口。

4、在学期结束前,各系、部要根据本系部师资培养和教学任务安排,列出参加实践的人数,编制实践锻炼任务书,明确人员、实践单位、实践任务、时间、内容和要求等,报学校教务处汇总,由学校审批后实施。

5、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教务处、研导室和各系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每周抽查1-2次,主要检查是否在岗和工作情况,以及听取实践单位意见等)。

6、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应提交实践日志和实践总结,各系、部及时组织召开实践锻炼汇报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以便指导下一阶段的实践活动。

总结报告一般包括“实践完成情况”、“实践过程和实绩”、“心得体会”、“教学帮助”、“问题与建议”等五部分内容。

四、补贴和奖惩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对于利用假期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予以发放加班费,加班费标准执行学校统一标准,交通费自理。在实践锻炼期间,发现不在岗或实践不认真的,要扣除部分加班费并根据情况确定实践锻炼是否有效。

2、对完成实践锻炼任务的教师,在当年考核中加1分。

3、申报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每两年有15天以上深入企事业单位实践的经历,否则不予参评。

4、对因自身原因在四学年内累计实践锻炼天数达不到30天的教师,从第五学年起取消一切评优晋级资格,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5、凡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应接受与锻炼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本办法自今年暑假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版权所有:邯郸市职教中心 地址:邯郸市联纺东路539号 联系电话:0310-3270001 邮箱: hdzjne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