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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产结合 校企合作
会计专业校企合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的目的
以服务企业、提升技能、促进就业为宗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校企合作,形成校企按需组合,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形成校企“双赢”的发展模式。具体解决以下问题:
1、学校理论教学与实际需要相脱节。
2、改变会计老师理论强、实际操作弱的现状。
3、解决校内实训场地与实施难以做到完全符合实际工作请鲁昂以及数量不足的问题。
4、大力提高学生专业岗位就业率。
三、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
1、订单培养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本地区和区域内各大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事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群)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2、顶岗实习
通过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第6学期,根据企业需求,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
3、学生见习
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开机工作的基本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位敬业的精神。
4、职工培训和研发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5、开发课程
课程开发应考虑到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校企共同制订课程的教学计划、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课程实施过程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为主。
开发的课程应具备的特点:一是课程结构模块化,以实际工作岗位(群)需求分析为基础,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均来自于实际工作任务模块,从而建立了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内容体系;二是课程内容综合化,主要体现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三是课程实施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等三方面的变化。也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构建以合作为主题的新型师生关系,做到教室、实训室和工作岗位的三者结合等;四是课程评价开放化,除了进行校内评价之外,还引入企业及社会的评价。
6、开发教材
教材开发应基于课程开发的基础上实施。教材开发应聘请行业专家与学校专业教师针对专业课程特点,结合学生在相关企业一线的实习实训环境,编写针对性强的教材。教材可以先从讲义入手,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修正,过渡到校本教材和正式出版教材。
四、校企合作的期限及规模
1、合作期限:按双方签约执行,每年一般为5-6周。
2、合作规模:每年至少接纳学生50人到工作岗位实习,主要是各毕业班学生。
五、校企合作的其他事项
1、由双方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
2、学校提前一个月将合作内容、形式和要求提供给合作企业,企业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
3、企业负责安排教学需要解决问题的落实,学校准备并落实企业需要培训的内容等项目。
4、按协议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来学校参观教学并给予指导,参与学校专业课程、专业教材的建设与开发。
六、校企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校企合作过程中必须注意的是教师和学生、特别是学生觉得时间长、工作量不够、业务不深入、有的业务太单纯等现象,本方案特别强调,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必须善始善终,必须提前准备好到企业去的目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并紧密结合会计教学的薄弱环节。
七、本方案由学校领导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协议后即可执行。具体事宜由教务处与商贸信息部共同协商落实。
邯郸市职教中心
2013年5月
邯郸市职教中心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 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
(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 合作
第四条 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和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 审批
(一)立项
相关部门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立项手续。
(二)审查
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
校企合作项目经审查,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校长代表学校签署后方有效。
第三章 管理
第六条 日常管理
校内合作单位每个季度末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签订的协议应及时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第七条 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评估工作
校企合作项目应坚持年度效益评价和周期性评估工作制度。
(一)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效益评价
校内合作单位应对合作项目的利弊考量、人才培养、服务收入、功能利用等情况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于当年12月30前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校企合作项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
合同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的合作项目,合作中期应由校内合作单位申请,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周期评估工作,全面审查合同履行情况。
第八条 资产管理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校内合作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仪器设备清单。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入帐手续。
第九条 奖励及惩罚
(一)奖励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惩罚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章办事,部门或个人,由学校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