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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与管理

邯郸市职教中心教材选用制度

 

为了突出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突出课堂教育的主体和基础地位,防止低水平重复编写的教材和质量低劣、陈旧落后的教材进入课堂,保证教学质量,学校要求所有层次教学都要使用先进的、高质量的、能反映学科前沿的新教材。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教材选用办法,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选用教材。

一、选用教材的基本原则及优先顺序

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和省教委新教学标准的配套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优先选用获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

必要时也可选用我校教师编写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材。

二、选用教材的基本办法

学校教材选用流程:

市售教材:主讲教师提出→教研组长鉴定→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采管中心采购→教材库整理分发→分发到各班级→学生

校本教材:校内专家评审

各门课程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基本原则的优先级别顺序选用。

各门课程选用的教材,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经各教研组鉴定,认为适合使用的,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教材,按照省教委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规定选用。

凡选用校内自编教材,特别是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要提供校内外2名同行专家关于教材的评审意见,任课教师说明选用理由,经教研组鉴定,教学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科及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选用,并经教务可统一发给学生。

学校鼓励教师结合教学改革和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编写代表本学科前沿的补充讲义或资料,但这些材料要至少2名同行专家提出鉴定意见,经所在教研组长同意,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方能印发。

任课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对选用的教材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坚持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有所在教研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实施。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教辅材料。

三、选用教材的评估

建立教材选用评价论证制度。每学期各教研组应利用教研活动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对同一课程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论证,提出课程教材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同时做好书面选用记载(包括备选教材种类、选用与否的评价说明等)。

加强对教材的研究。根据学科的特点,进一步研讨现用教材的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以便对今后的教与学起到指导作用。

对使用进行质量评议。每门课一个轮次结束后,教研组需组织教师对新选用的教材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得出对所选用教材质量评价,填写《学校教材选用质量评议表》,了解教材使用的教学效果,分析其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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